文件送达回执

 

文件送达回执
注:
1、送达文书应交给受送人本人或单位负责人,如本人不在可以交给其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代收;如系代收,应注明其与受送达人的关系;
2、如系邮寄送达,请收件人即行将本送达回证填写寄回;
3、如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或不签收时,可实施留置送达;送达人可邀请非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,说明情况,把许可文书留在其住处或办公场所,并注明情况和送达日期,由证明人签字确认,即视为已经送达。

来源:未知 2013-06-03 11:04 收藏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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